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協進會近期動向報告

協進會近期動向報告
1. 經理事長指示,本會將於2013年年末1229(星期日)下午14:00,台北市錦州街(馬偕醫院附近)辦公室,舉辦理監事會暨會員年末聯誼活動,相關訊息除電子郵件外,另由秘書組以信件隨同拜年賀卡寄予相關出席人員

2. 本會近期加入知會員,請於年底1231日前將申請表等基本資料交給副總幹事彭小姐,並領取相關之入會禮品券,於載明之期限內兌換

3.  本會預定於20142月下旬舉辦新春酒(),相關資訊將於1229日年末聯誼活動時提出討論,議定後於明年2月上旬告知相關出席人員。

4. 納稅人權益相關訊息:

※稅務機關與民法律觀點不同就罰錢 大法官黃茂榮:太超過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3 12 10  17:06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法律規定人民每年有220萬元贈與免稅額,而夫妻間財產移轉免計入贈與稅稅基,一位父親給兒子220萬元,又給母親220萬元,媽媽又給兒子220萬元,這種「連環贈與」算不算濫用法律規避稅捐呢?2013126日,成功大學法律系柯格鐘教授於中興大學公法研討會上,以「論稅捐規避之規範立法與行為的類型化」為題,舉例闡述稅捐機關由於在法律解釋上採取「實質課稅原則」,常認為納稅人的行為是稅捐規避,不僅補稅還加以裁罰!
柯格鐘教授表示,很多稅捐規避行為事實上只是事實認定或法律解釋上的歧異,民眾並沒有隱瞞課稅事實的意圖,柯格鐘教授最擔憂的是,稅捐機關用實質課稅之名,完全不考慮客觀證據所呈現的事實,就直接對民眾課罰。柯格鐘說,不能有嫌疑就對納稅人裁罰,必須依據論理法則、經驗法則客觀認定事實,核實課稅!
司法院大法官黃茂榮表示,納稅人就自己對法律的了解做出納稅規劃,是否涉及濫用法律,這是人民與稅捐機關經常存在看法上的不同,但最後的結果常是機關說了算,最後稅捐機關不但要求人民補稅還進行裁罰。黃茂榮認為,納稅人既已依稅務機關要求補稅(有的還不一定補得合理),就不應要再罰,觀點不同就罰錢太超過了!只有在依證據認定有故意隱藏、虛偽不實的情形才構成逃漏稅,才有裁罰的問題。黃茂榮認為這點在臺灣必須廣為宣揚,並希望臺灣的行政法院把這條底線守住!
什麼叫做「實質課稅原則」?黃茂榮大法官表示,在臺灣要了解這部分目前並不容易,因為教授的言論還未深具影響力,而法官太忙,沒時間多聽聽民間的困難,並思考稽徵實務的做法是不是對的。而要談「租稅規避」需要有很強的法律方法訓練,因為要去論斷納稅義務人是否濫用法律是很不容易的。
現場有會計師提問也指出,實質課稅原則賦予稅捐機關太多的權力去解釋納稅人是否有規避的行為,因而侵害人民權益。
會議主持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吳明鴻院長表示,非常感謝黃茂榮大法官的指導,他也呼應在場學者所說的:法官也需要被教育。並希望多與績優的大學舉辦研討會與先進交流,尤其今天還有媒體朋友也給很多指導,他經歷這一場,更深感以後有必要多與外界交流。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共有9位法官,這場研討會有8位參加,只有1位留守代理院長職務,加上工作人員共有二十幾位參加此一研討會,加上現場會計師、律師及民眾等,齊聚一堂共同關心賦稅人權議題,現場氣氛熱絡。

※立委:台灣苛捐雜稅造成民不聊生 毫無「賦稅人權」
2013 12 10  13:20
         賦稅人權指標大調查啟動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委員黃文玲(右310日在立法院,舉辦「台灣賦稅人權在哪裡?賦稅人權指標大調查啟動」記者會,邀請數名稅災戶出面發聲。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21210
賦稅人權指標大調查啟動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委員黃文玲(右310日在立法院,舉辦「台灣賦稅人權在哪裡?賦稅人權指標大調查啟動」記者會,邀請數名稅災戶出面發聲。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21210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台聯立委黃文玲今(10)日邀請稅災戶現身說法,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人民近年被證所稅、證交稅、奢侈稅等各種苛捐雜稅搞得民不聊生,各種巧立名目的查稅獎金、檢舉獎金造成越來越多的稅務冤案,稅災戶哀鴻遍野,民怨四起,台灣人的賦稅人權在哪裡?
罹患癌症、87歲的洋菇大王林天財在記者會上透過影片表示,他擔心自己名下有龐大資金恐遭威脅,因此借用3名子女名義到銀行開戶,也經過銀行同意在印鑑卡註明「帳戶不給帳戶名義人使用」,也就是限定林天財本人專用,但國稅局卻認為這是贈與,共需繳交12億元稅金及罰款。
男子陳昇龍則說,家裡是三代同堂,他在結婚生子後家中空間不足,在2011年賣掉居住了111個月的舊屋後另購新房並遷入戶籍,但國稅局卻認為他未滿兩年頻繁買賣房屋,是投機投資,需課徵百萬元的奢侈稅。
立委黃文玲表示,財政部實施兩稅合一後,政府每年短收近千億元稅收,到底是政策錯誤,還是故意圖利財團?可憐的小老百姓被財政部當成提款機;黃文玲強調,人民有納稅的義務,但納稅必須在稅務稽徵機關合乎租稅正義、合乎法律的正當形式、合乎公平的原則以及實質課稅的原則,才不致使人民的財產權受到侵害。為徹底解決稅災民怨,她將在這個月17日舉辦公聽會,並根據會議結論,研修相關不合宜的法令,以保障人民的財產權。

※「納稅人權利保護專章」 學者批法官不用民眾不懂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3 11 27  20:02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專章」實施已超過3年,實務上納稅人的權利真的有保障嗎?知名財稅學者黃士洲教授花費一年多時間研究行政法院判決,統計資料顯示,近三年來行政法院的稅務爭訟最終判決六千多件,其中僅有101件,民眾主張納稅人權利保護,但是當中法院判決對納稅義務人有利的只有2件,保護專章的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任教於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黃士洲副教授表示,自從9 916日公布實施專章以來,截至1024月底,行政法院共有101則判決,納稅人有援引做為起訴或上訴之法律依據,對照9 9年、100年高等與最高行政法院,終結稅務案件6,504件,顯示只有百分之一案件,納稅人會援引專章,做為爭訟依據。由以上資料黃士洲認為,專章對稅務訴訟尚未發生正面積極的影響。也代表專章的內容,有可能是當事人不知,或是根本不好用。
曾經在德國考察賦稅制度的黃士洲,在一場「從稅務判決看納稅人權利保障」演講中表示,當你了解專章法律制定過程時,因為法律人沒有介入,導致整個專章有如群魔亂舞。「當稅務機關可以隨意發解釋函令,決定你的納稅義務內容時,你手中的財產還是你的嗎?」黃士洲認為;當人民面對國家公權力暴力時,只有法律可以反擊它。所以在歐美國家財稅領域只有法律人才有資格擔任,但是在台灣長期以來是法律界遺失的一塊領域。
學者演講費是屬於執行業務所得?或薪資所得?依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3規定,財政部依本法或稅法所發布之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不得增加或減免納稅義務人法定之納稅義務。但是財政部74年的解釋函令,認為演講鐘點費屬於薪資所得,理由是「有準備講義」,如果沒有準備講義才是執行業務所得。黃士洲提到,他曾在司法官訓練所演講時,向所長反映這個問題,所長告訴他,當大法官來演講是開執行業務所得,其他人是開薪資所得。因為這樣的解釋函令,讓一般講師增加三成的納稅義務,這在過去也有人爭執過,但是行政法院判決解釋函令沒有增加人民納稅義務,只是一個事實認定問題而已。誰能說服法官其實這已經影響到人民的權益了?黃士洲幽默表示,自己就是無法說服法官,才來學校教書。
黃士洲舉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6為例,稅捐稽徵機關故意以不正當方法取得之自白且與事實不相符者,不得作為課稅或處罰之證據。表面上看起來這是最大的突破,但是當初學者建議是沒有這一條的,是立委在院會審查時突發奇想,直接手寫下來的,而令他難過的是,當他的老師在課堂上解說這條規定時,下面有一個大陸訪問的老師,表示這條規定比大陸的規定還爛。黃士洲說當下他的心都碎了。條文中「故意」就有很大問題了,法官認為這是檢舉人故意不正當取得,不是稅捐機關故意不正當取得,等於鼓勵大家都去檢舉。結果什麼人最恐怖?足以挾持稅捐機關的檢舉人。

因為檢舉人腦中常想著480萬的最高檢舉獎金,黃士洲在德國時很好奇詢問幾位老師,在德國有沒有檢舉獎金?答案是沒有,因為德國人認為別人逃漏稅等於是偷竊自己的財產,逃漏稅讓每個人可以享受的公共服務變少,所以檢舉逃漏稅是國民的天職,根本不需發獎金。也有人質疑檢舉獎金的制度,會有不好影響嗎?在黃士洲看來有了獎金就讓課稅搞成像經濟的賽局,現在稅務機關中連修電腦也有獎金可以分,「如果國家公權力,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只有法律可以與它抗爭。」,黃士洲呼籲,建構完善的「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專章」,才能真正保護賦稅人權。

2013年7月1日 星期一

協進會動向報告

協進會動向報告
1. 本會預定於7月下旬召開理監事會及會員聯誼聚餐,地點暫定在桃園總部(7月中旬進行部分室內裝潢工程)。詳細確定內容將於近期內以書面寄達通知相關應出席者,敬請踴躍出席參加會議及聯誼交流活動
2. 7~9月新入會者,本會將提供入會贈品,除假日休閒隨身腰包(黑色系列)外,尚有其他贈品,請會務人員備妥並適當發布轉告。
3. 本會休閒養生農場進度稍有落後,近期內將增加人力(3~5)協助進行。
4. 上述理監事會後及聯誼交流活動後,不排除親赴桃園弘化懷幼院。
(院址:桃園縣大園鄉沙崙村8106-5
)捐贈物資並捐棺,請大家共襄盛舉。
5. 為逐步擴大本會影響力,刊物及媒體運作部分將請相關人員進行編製與策略擬定作業。
6. 納稅相關訊息
a.江揆:持續精進友善租稅環境與納稅便民服務
日期:102-06-13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網址: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2.aspx?n=F8BAEBE9491FC830&s=551080776D1430B9)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3)日在行政院會聽取財政部「10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辦理情形」報告後表示,101年度採用網路完成申報,營利事業比率高達99.5%,綜合所得稅部分比率為55%,另有32%民眾依稅額試算服務完成申報,均大幅減輕納稅義務人申報作業負擔,請財政部持續精進納稅便民服務。
江院長表示,財政部近年來在簡化稅政及納稅服務方面推動多項創新便民措施,包括網路申報、扣除額查詢服務與稅額試算服務等,已獲得良好的成效。
財政部表示,所得稅為我國重要稅目之一,101年度所得稅實徵數為新臺幣7,608億元,占全國賦稅收入42%,為建構友善租稅環境,強化納稅服務,財政部積極推動e化服務,包括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扣除額單據電子化及網路申報,簡化作業。
b.稅務員權力過大 納稅人權難保障?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現任財政部長張盛和曾說過,稅務員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他並曾極力反對立委主張刪除大約1億元的稅務獎金,究竟獎金的誘惑是否會讓稅務員在查稅時用無限上綱的權力來達到「績效」,而侵害到納稅人權利呢?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FM89.3快樂聯播網),16日(日)晚間六點到七點,將繼續談納稅人權利保護專章的實施成效,前任與現任行政法院法官、會計師要舉出真人實事,告訴聽眾:稅務員權力大、納稅人無保障的現況!
前任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現為律師的林石猛以實例說明在稅捐稽徵實務上,稅務機關動輒告知納稅人如不坦承逃漏稅,就要鋪天蓋地窮盡所有調查手段,納稅人考慮到配合查稅的作業成本及風險大增或某些私生活領域曝光而陷入兩難,加上稅務機關以「簽具承諾書,可以降低裁罰倍數」,許多民眾抱著民不與官鬥的心態而妥協。其中林石猛提到有些稅務人員為了獲取巨額獎金,難免做出違法取供的不當行為,長年以來稅務機關這種證據調查方式一直為民所詬病。
林石猛提到當立法院通過捐稽徵法11條之6「稅捐機關故意用不正當的方法取得自白跟事實不相符,不可以做為課稅跟處罰的依據」,看到這一條立法他覺得很驚訝,難道說稅務人員用恐嚇威嚇甚至用不法手段,只要跟事實相符就可以做證據,那怎麼得了!這應該不是當初立法的本意,「好像這條在保護稅務機關,不是在保護納稅人!」他舉例就有海關人員做不實的筆錄來做為完稅價格認定後,要求當事人補稅開罰。他提到行政法院應該就不正當方法取得自白及舉證責任應在稅務機關的原則做全面性的審查。
林石猛提到稅務機關常常用檢調筆錄、移送書或是起訴書做為課稅依據,沒有等到法院的判決確定,就做出課稅處分與處罰。林石猛表示,移送書根本完全不具證據能力,而只是案件的報告而已;起訴書也並非判決確定的文件,若國稅局以移送書或起訴書認定納稅人有逃漏稅嫌疑,那是不合法的。現在有很多是刑事法院判定無罪,表示當初的起訴書等資料沒有證據能力,但是人民的稅案已經在行政法院被判敗訴了,造成很大的困難。
現任行政法院法官帥嘉寶提到,人民跟稅捐機關在利益上是對立的,雙方各自擁有不完整的資訊,而且都不願意先向對方揭示底牌,在調查程序當中,稅捐機關享有調查權,而人民有協力的義務,因此稅捐機關調查權的發動及行使必須符合正當法律原則。稅務機關在要求人民行使協力義務時,必須告訴人民協力義務的規範基礎及不履行規範基礎可能導致的法律效果,讓當事人清楚自己的立場。他提到稅捐機關對於某些稅捐短漏案件,他知道短漏的事實但是卻刻意保持沉默,等到核課期間一到,再一次補稅處罰,這樣的做法其實是違反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


c.新書介紹:搶救你的納稅錢。作者:張啟楷,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121007日。語言:繁體中文。
    國庫債務已達 5.1 ,若再加上潛藏負債,實際已破 21 兆。政府節流無方,開源無力,債務未償餘額屢創新高,舉債比例遠逾港、韓。我們的孩子一出生,就要背債近 92 萬,{}這樣下去,還得了……
  哪有什麼「債留子孫」,我們早已經是「子孫」了!
  人民辛苦繳稅,政府卻負債累累,你的納稅錢到底去了哪裡……
 

2013年4月8日 星期一

協進會近期動向報告


近期動向報告
1.  經內部會員討論決議,本會將於55(星期日)上午10:30起舉辦台北市北投六窟溫泉踏青泡湯暨慶生會之旅。用餐地點於夜景甚美的 六窟溫泉餐廳,相關介紹說明請參考網址: http://www.twem.idv.tw/3/9/1/a99.htm,詳細活動內容將以書面及簡訊等方式另行通知。

   
美麗的夜景


     泉質一級棒  硫磺泉/碳酸泉綜合


 
冷熱雙池大湯屋


明亮用餐環境

2.為本會長期發展及人力資源整合發揮考量,多位理事建議將本會會員之各項專長加以分類列冊紀錄,以便日後為全國納稅人辦理相關服務業務時,能建立真正的專業服務口碑與形象。經 簡理事長指示,請相關人員製作彙整表於適當時間再請會員填寫。(有專業證照者更佳,要另列紀錄備註)

2013年1月13日 星期日

協進會近期動向報告

近期動向報告
1.     雖夥伴均忙碌且散佈各地,但十分感謝貴子坑鄉村俱樂部之年終聚餐活動,仍抽空出席參加。出席成員邊享受該會員俱樂部所提供之美食,並討論許多相關發展議題,氣氛頗為融洽。餐後憑券泡湯(黃金美人湯)並欣賞台北美麗夜景活動,因中途有其他團體約30人湧入,時間較晚,當日未泡湯者請持保留之泡湯券,於102228日前使用完畢
愉快的用餐時光場景,準備開動啦


美景美食當前,楊理事看來心情不錯呦...

會員俱樂部的料理果然色香味俱全,
簡理事長英明啦...

現在素食料理也是大行其道,很受歡迎喔


動作真是熟練,還有人在一旁服務,
快成皇太后啦..萬安吉祥也....


蔡理事的這盤定食太美味了….拍個照留念

2.      協進會春季自強活聯誼活動,經討論於桃園縣蘆竹鄉永漢高爾夫球場旁的"星海之戀咖啡館舉辦(參酌下圖),本景點位於永漢高爾夫球場蘆竹鄉山腳村南山北路1300號旁,是目前桃園縣最夯的休閒景點之一。待相關細節敲定再行通知相關人員出席前往,共賞美景(可同時觀看陸..空三景)並享受美食

美麗的夜景1,我超喜歡啦..
有風車的地方,讚啦

令人如癡如醉的景觀寶地...在桃園蘆竹鄉..

3.     2013年度各項計畫與活動,請陳執行秘書參酌時程表與相關人員安排進行。因本年度大陸來台重要人士有所增加,相關招待行程住宿等之安排,請大家多加建議並出席相關宴會配合。

4.   大紀元20120926網文:你們要把納稅人的錢怎樣?可供參酌閱讀: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12/9/26/n3691779.htm
5.     網文:全民也來罷稅
可供參酌閱讀:網址:
6.     協進會設於桃園之1號有機休閒農場,目前正逐步招募假日志工,有興趣加入之會員請電楊秘書:0982640865登記。